第十八章(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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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是男人还是女人,一天到晚都只想着爱情是很不幸的。完整中午,王丽云都在盲无所思地吓转悠。从村南到村北,从村东到村西,一双脚都走麻了了。问问她自己在干什么?她可能只能说出“山琦雪峰”三个字。

“山琦雪峰怎么了?他一直没在你身边,没惹着你呀?”王丽云也奇怪地问自己。可是:“山琦雪峰,我恨你!”她一遍又一遍地说着,直到把整个中午都消磨完。

午饭后,庞猫儿把猪喂了,拿了蛇皮袋子说要去磨面。王丽云思绪烦乱,不希望他离开半步。“可是,没面吃了,晚上就得饿肚子了,你没看见?”

“那么……我是说你太累了,这么大的太阳,午休过后再去不行吗?”

“午休过后人太多,恐怕排到晚上也把面磨不回来。”

“那就在咱村的磨房磨不行吗?”

“咱村的磨房魔免太黑了,擀的面不长。”庞猫儿还是魔免去了。

王丽云把厨房收拾妥了,不想午休也不想再写什么小说。就破例在电脑上玩了一阵子蜘蛛纸牌。然后往炕上扔了一大堆书,躺上去挨个翻看。这是些文学作品集子,里面诗歌、散文、喜剧、小说杂文样样都有。王丽云一时也不知道自己想看什么题材,只在目录里找认识的作家的名字。她渴望有山琦雪峰的名字,可是翻遍了所有的集子也没找到。最后她选择了沈从文的《潇潇》。才读了两句,她的脸上就情不自禁地绽开了笑容。那个坐上花桥根本不知道哭的潇潇,嫁了一个狗屁不懂的小男人。作家的文笔太清纯了。读这样的文章,就仿佛站在一眼浅浅的泉边欣赏清澈的泉水以及让人看得清清楚楚的水底的小石子。那个小女人,在丈夫才三五岁的时候就生了孩子。那个孩子的亲生父亲花狗在潇潇还不懂得爱情的时候就弃她而逃。潇潇根本就不知道追着个叫花狗的男人让他负责。这样很自然就免去了一段痛苦的纠缠。事实上,像花狗那样的男人,潇潇再纠缠也将是毫无结果的。从这个角度来说,潇潇是幸福的,她免去了一场不必要的情感的折磨,大家依旧爱着她,把她应该得到的全给了她。应该明白人类永远都是按阶层规则而存活的,现代社会依然存在这下下层的苦难人群,用麻木和愚昧来形容他们其实是不够全面和客观的。无论什么人都需要活着,事实证明大多数人跟大环境抗衡最终都没有好的结果。潇潇的生存状态是客观的。她是一个幸福的女人。

“是的!”王丽云想,不是这样又是什么?像她现在,爱着那个叫山琦雪峰的男人,和他之间也曾经走近。他那么有钱、有地位,但这一切不是属于王丽云的,只是山琦雪峰用来在她面前炫耀和引诱的资本。他曾经的花言巧语对王丽云造成的欺骗和伤害是令她刻骨铭心的,他们对改变她的生活和境遇一点益处也没有。而王丽云至今在为此而痛苦就是因为她过分清醒,对那个山琦雪峰认识得过于清楚。如果她能像潇潇那样什么都不懂,那么今天,她的心境绝对不会是这么糟糕的。潇潇的糊涂是值得学习的。她并不是社会中一个可悲和可怜的人物,真正可怜的人物是不结合生存现在而去做哪些毫无根基的非非之想。让王丽云说,潇潇是伊甸园里的夏娃。

有些人是必须忘记的,记住他是自己给自己出难题,自己跟自己过不去。人没有理由让自己不快乐,做一个幸福的人应该是每一个人的责任和奋斗目标。王丽云想到村里那么多的媳妇们,看看她们一天到晚守着自己心爱的男人,都过得那么自在和快乐,唯独她自己总是沉重的。这是多么傻。她们的男人和她的一样,是普普通通的农民,难道说跟农民过日子就是愚昧,就是麻木吗?如果真是,那么世界上有多少这样生活着的农民,就有多少麻木愚昧的人,这又有什么奇怪,又有什么错?有时候细想,那些作家们就是善于给人找毛病,把好端端的一个人说得这个也不是,那也不是,仿佛他们自己是天堂里的圣人,一点过错和缺点都没有。其实,看看一些作家的忏悔录就会明白,他们其实是一帮行为卑劣、品性极差的人。

这种思路把山琦雪峰在王丽云心目中的位置顿时沉入低谷。她开始鄙视和仇恨山琦雪峰,意味他所说的一切都是谎言。她暗骂道:“那个臭流氓其实一无是处!”

庞猫儿磨面回来的时候,王丽云还在炕上翻滚着看她的书。庞猫儿没有打扰她,一个人悄悄在炕那头躺下了。没多少时间,庞猫儿的鼻孔和喉咙里发出隆隆的鼾声。王丽云停下来呆呆地看了他一阵子,觉得这个男人实在太善解人意了。虽则身份卑微,家庭贫困,可待人和善而又有礼数。是女人一辈子打着灯笼火把也难找的好伴侣。哪个女人遇到这样的男人,她一定舍得丢弃一切的。

王丽云不知什么时候也在庞猫儿的身边幸福地睡去了。三点一刻的时候,他们被一个电话铃声吵醒。

庞猫儿接了电话有事出去了,王丽云又继续躺在炕上看书。一个多小时后,她有点累了,放下书突然记起晚上没有馍馍吃了,现在必须去发面。她一边责怪自己总是不操心过日子,一边琢磨着现在发面赶晚饭时面能不能发起来。

还好,在这样气温较高的天气里发面要不了一两个小时。王丽云用一瓢面粉发的面团到晚饭出乎意料地发好了。

开始做饭的时候,王丽云想起儿子晚上要回来,他昨晚说过已经退宿了,虽然被褥还没有拿回来,但以后不再住校了。既然是这样,晚饭就需要给儿子准备一份。他喜欢吃洋芋。不论是煮洋芋疙瘩还是炒洋芋丝。就因为这个,春天的时候,庞猫儿从集上买了一些洋芋种子,用刀子按芽窝切好,拌了草木灰种在村子老东边的核桃树地里。庞猫儿嚷嚷了几天,说阳历都已经七月三号了,是洋芋成熟的时间了。今天中午,庞猫儿扛着铁锨和头,王丽云用水担担着两个空竹篮,两人一前一后去地里把洋芋起回来,晾在房檐台上。

“晚饭做什么呢?”王丽云在厨房里瞅了一个圈,琢磨着间厨房里也没有什么别样的粮食,就玉米糁子、面粉和大米。记得早晨吃的是麦面糊汤,中午是扯面。晚上再吃面食就太没意思了。人就是这样,一日三餐吃着同样的饭食会让人的胃口大减。“大米稀饭不见得人人爱吃,还是做顿糁子吧!对,糁子炒洋芋丝。”

面发得太软了,沾手得厉害。王丽云在里面参了一些干面粉,迅速揉团成圆团,用擀面擀开之后,想放到煎烤机去烤,可是那么快,面就再次发软,一时拾不到手里。她只得再施些擀面分,重团重擀。如此重复三次,才算把擀好的饼顺利放进煎烤机里。她不着急打开煎烤机的开关。为的是让面在在煎烤机发酵一会儿。等面发得很胀,再把煎拷机打开,不到十分钟就把饼烙好了。因为面发得本来就很软,王丽云琢磨着这个饼子烙好了绝对让儿子和老公都爱吃。她是故意把面发得很软的,凭经验,软面烙的饼口感柔和,老幼皆宜。

新出土的洋芋不仅清洗容易,而且好去皮。那些洋芋皮好像不是长在洋芋上而是轻轻包裹在洋芋的最外层。洗干净上面粘附的泥土,用手使劲一捏,故意让它们在手里滑一下,一块皮就顺利地掉了。王丽云用大面盆打了满满的一盆子水,放在院子里,然后把洋芋放进去。奇怪,这个活儿让她找到了一种近乎童趣的东西,让她回忆起童年时代在梳理抓小鱼玩的事儿。劳动原来是这样一件令人愉快的事情。可惜很多人都把这看成是一种艰苦的受罪。从前王丽云也是那样认为的,但如今,她的认识就在这洗洋芋的瞬间发生了改变。回想曾经为情所困的时光,即使闲在家里一把活儿也不干,一件事情也不做,而最终的心中依然是苦不堪言。有人说文学能帮助心理失衡的人找到宁静和平衡,但事实上沉醉于那种不现实的梦境里最终会使人变得越来越脆弱,越来越经不起现实的打击,越来越朝远离生活的迷途走去。她自己就是这样。人是必须要有自省意识的,一辈子执迷不悟,毁掉只有自己。

王丽云把洋芋皮一个个剥掉,再用清水洗了几遍。她把手浸在水里,拨动着去了皮的白白的洋芋疙瘩舍不得离开。啊,夏天,关在书房里相思一个连面也不能见到的情人能有这样舒适和充实的体验吗?她清醒,她的悲哀在于一个不现实的情结。

王丽云把晚饭做好之后,在门外等待。庞猫儿和儿子几乎同时回来了。儿子骑着自行车,庞猫儿不行,手中提着一个草帽。王丽云追在儿子身后进了家门,问他:“晚上在家吃饭吗?”儿子满头大汗地点头“嗯”了一声,把自行车停放好就从王丽云的眼界里跑开了。

爷俩几乎同时不见了踪影,王丽云在厨房里把饭从锅里舀到碗里等他们吃。可是一直到天黑,才看间儿子担着一个担子,担子的两头各垂着一个大竹篮,一晃一晃地从村口回来。她追上去,看见竹篮里装得是梅子。

“干嘛?谢梅子也不跟我说一声?”

“我爸催得那么紧,我有时间跟你说吗?”儿子的口气里有股火药味儿。看样子他豁出去了,哪怕是担子再重,他也要把它挑得让看的人感觉轻轻松松的,跟玩一样。但肩膀上的玩艺毕竟不是一根轻巧的棍子。他想跑起来,可那写东西偏拽得他一副艰难相。这时的村街里坐满了人,年少的他最痛恨被带笑的眼神死死盯住。他心里烦恼,火气无处发泄,只有冲着王丽云。他在不住地换肩膀,扁担上挂的两个竹篮都被抡了起来。王丽云看他晃悠悠的,差点把梅子撒在地上。但是她不敢说一句话,儿子平时就警告她不要在人多处提到他一个字。这个戒律说什么也是不能打破的。否则,在叛逆的年龄里,这小子不会轻易饶恕她的。

进了门道,儿子放下担子就把汗衫脱下来让王丽云洗。

“呀,出这么多汗?背部全湿了。谢梅子应该换件颜色重点的汗衫,万一染上绿叶汁,白的就洗不掉。”

“唠叨什么呀?快洗就是了。”

“可是,你听,门外跳舞的音乐都响了,我还想跳舞去呢。”

“那明天我不去学校了?”

“干嘛?”

“我没汗衫穿呀!”

“好吧,好吧,我这就给你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