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章 我很喜欢沈玉棠(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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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子成不愿意收李富贵的束修,想要免费教李富贵读书识字,可李富贵觉得这样不行。
猫猫之间互相帮忙,只要舔舔毛就行了。
但林子成又不是猫,总不能舔他。
那只能给束修了。
林子成没想到李富贵这么轴,推辞不过,只好收了束修,但他只收了一半,剩下的一半让李富贵自个收着了。
看见林子成收了束修,李富贵这才高兴起来。
李富贵白天要上山采草药,所以他就每天傍晚等卖完草药回来,林子成也下课了,再去林子成家里学习。
林子成住的地方小,书桌就设在房间里,学习的时候,得把大黄关在房门外,要不然李富贵都没心思学习,光想着跟大黄玩了。
李富贵基础很差,甚至于连启蒙都未曾。
林子成都忍不住为李富贵打抱不平,责备李富贵父母道,“你父母怎么这般对你不上心?真是不负责任!”
李富贵呆了半晌,然后低下头去,紧张地抠着手,解释,“我阿爹跑了,我阿娘过得很辛苦,他们也是情非得已。”
林子成不再说什么了。
他从三字经开始教起,又教李富贵写字。
林子成问李富贵想学写什么字。
李富贵想了想,然后说,“沈玉棠。”
林子成有些惊讶,“一般都会想先学写自己名字的,看来你真的很喜欢沈公子。”
李富贵毫不犹豫地点了点头,“嗯,我很喜欢沈玉棠。”
林子成笑了笑,“有多喜欢?”
这可把李富贵难住了,他拧着眉思索了半天,努力在脑子里搜索着合适的措辞,最后铿锵有力地憋出来一句,“比鱼还要喜欢!”
林子成笑容更大了。
李富贵不明白,这有什么好笑的?
是想到了什么开心的事情吗?
也是
他每次想到他媳妇都会高兴地笑出来。
林子成开心的事大概很多,他笑了许久,就跟被人点了笑穴一样,李富贵就安静地旁边等着林子成笑完。
林子成察觉到自己似乎笑太久了,这才止住笑容,清了清嗓子,然后开始教李富贵写字。
写字第一步就是学握笔。
李富贵不会握毛笔,就干脆跟握筷子一样握住了毛笔。
林子成知道一时之间也纠正不过来,就随了李富贵去了,修长的手指优雅地握住毛笔,在纸上缓缓写出刚劲有力,宛如青松的“沈玉棠”三字。
李富贵不识字,但他觉得,林子成的字可真好看啊!
当然,没有媳妇的字好看。
媳妇练字的时候他在旁边看过几眼,就连他这个大字不识的文盲都被那一手行云流水的好字所震撼。
提笔写完,林子成利落收笔,回头眉梢一提,去问李富贵,“我写的怎么样?”
李富贵夸赞,“漂亮。”
林子成笑呵呵地又问,“我和沈公子的字,谁的更好看?”
李富贵很直截了当地回答,“玉棠的。”
他是只诚实的猫。
林子成露出了伤心的表情。
李富贵意识到自己的话似乎让林子成受伤了,便嗫嚅着嘴唇道歉,“对不起。”
“没事。”
林子成很快又跟没事人一样朝李富贵温柔地笑了笑,“山外有山,人外有人嘛,看来我也需要多多练字才行。”
林子成又写了几遍,让李富贵自个练,他出门去了。
李富贵就坐在书桌前,抓着毛笔,一笔一划地跟着林子成留下的字对着画。
但并不顺利,这还是李富贵头一回拿笔,他写的字就跟一条条弯弯曲曲的小蚯蚓一样,在纸上弯来绕去的,有些难看。
接连写了十来遍,李富贵都快要把“沈玉棠”三个字写吐了,这字还是丑得跟狗爬了一样。
李富贵苦恼地用笔头挠了挠头,猫耳朵都急得快要冒出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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