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雁阵高鸣(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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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心事儿总使人憔悴,人间的伤心事儿,一千年也说不完。身在异国他乡的白厌沙,此时的伤感,是这么绵长。人的内心真是一个奇妙的东西,当人忧愁起来,当人烦恼起来,当人悲伤起来,就会没完没了,如同燃烧起的一把火,越烧越旺。
国家的战乱,国家稍微安定后的内忧外患,商队的艰辛,个人旅行的苦楚,这些,白厌沙再清楚不过。他了解人间的苦,也尝过人间的苦,如今的他,一个人独自面对人生。其实,所有的人都独自面对自己的人生,人生是孤独的旅程。
“快走!快点走!”有大汉大声喊,这声音传来时,白厌沙正在沉思。白厌沙转身去看,有一个人被人驱赶,他是一名犯人,不知犯了什么事儿,被几个官兵押解。
白厌沙走上前,问这几个凶横的人,“他犯了什么法?”
“没你事儿。滚开。”其中一个汉子大声呵斥。
这一处风景荒凉,到处可见乱石堆,荒草杂乱,野风吹拂。白厌沙看见那个犯人,戴着枷锁,步履蹒跚,后面的人,往他腿上踹,他如果走得慢,就会有人拿棍子抽他。
在稍远处的一个土坡下,那个人跪在枯草中,有个人,举起明晃晃的刀,奋力砍下,他的头就脱离了身子,像玩具一样滚落在地上。没有头的身体,倒了下去。那几个办完差事的人,走在阳光里,阳光照着他们伟岸的身体,白厌沙看不清他们的脸。
白厌沙向前走,他越靠近那个尸体,那几个行刑的人离尸体越远。当白厌沙来到靠近尸体的地方,他发现几个小孩儿在附近玩耍,他们是来河里摸鱼呢,在河边发出一阵阵欢笑。
有个小孩儿跑过来,往人头上踢了一脚,那血淋淋的人头就滚到了河水里,立即染红河水。这是一个好事儿,有血在水里,会吸引鱼儿来,这样,几个小孩儿就会更容易摸到鱼。
街市上,白厌沙还在想刚才杀人的场面,人的脑袋落下来,说不了话了,不能哭,也不能笑,生命永远地消失。
一个茶楼门前,垂下来一个大大的香囊一般的牌子,牌子是正方体的,一角被细绳悬挂起来,牌子上有一个“茶”字。如今的生意人,将生意做到了世界各地,到哪儿都能遇到熟悉的事物和人。
白厌沙走进去,在一把椅子上坐下来,坚硬的木椅子,坐上去有一种独特的舒服。他要了一壶茶,一个人慢慢品。近来他迫于生计,没有时间练武,武术有些生疏,刀法似乎迟钝。这些,白厌沙都不放在心上。他倒想放弃武学,改学文,闲来读书品茶,体味人间妙趣。然而这似乎是白厌沙的梦想,之所以说梦想,是因为这样的状态对现在的他而言并不好实现。
哪儿都有杀人的事情发生,哪儿都有人被杀,现在白厌沙相信人们说的那些话了,人的生老病死,是避免不了的。似乎,一些灾祸,对一些人来说,也是难以避免的。
窗外晴空万里无云,青天明净,大雁高飞,雁阵美丽,鸣声悠远。
白厌沙自觉自身可比大雁,孤身在外,旅途漫长,前路漫漫,这一颗心,到此时,变得多少有些凄凉。但猛然一想不对,大雁是成群结队的,而他却孤身一人。一开始,他也有队伍,跟着商队,一步步向前,而现在,只能独自面对风雨。
那些年的战争,无一不刻骨铭心。白厌沙经历过战场,见过战场的厮杀,见过战火的震撼。他只愿远走他乡,过几天太平日子,不再看杀戮,不再见苦难。这几天在国外的日子,仿佛并没有他想象的那般美好,不过比那些年的中原要好,世界没有那么乱。
在这冰霜国,能见到好多国家的人,能看到好多种族的人,不同的人,不同的神采,却都在同一个天下。
白厌沙路过一家书店,被书店的门面吸引,就走了进去。里面竟然有他能看得懂的书,那些书,陈列在书架上,书香满屋。白厌沙好久没有读书,从书架上取下一本书,随意翻起来。
其实白厌沙一直憧憬能有一个不错的状态,这种状态大概可以这样来描述:有时间,有阳光,有书屋,有阅读,有雨天,有雨伞,有小路,有陪伴。
白厌沙对幸福的定义很简单,他对生活的要求不算高,简简单单就好。而在这风云变幻的时代,活命尚且困难,更何况安闲的生活。
人生多苦涩,快乐离白厌沙很遥远。另外,他孤身在外,离国离家都很遥远,想念故乡,他夜不能寐。假如能在这冰霜国过幸福的日子,也不算白来,而一切的幸福,都需要巧遇,而巧,便是机会,这机会,需要个人的行动获得。
人的成长是一个缓慢的过程,无论是白厌沙的刀法还是书法,都不能太急,急容易欲速则不达。
在书店里,白厌沙浏览着这些书,一些书能看懂一些,一些书连一些都看不懂。这么精巧的书店,这么丰富的书籍,白厌沙还是第一次见到。这可开了白厌沙的眼界,他看到这些书,心中有种难以名状的兴奋。白厌沙已经好久没有过这种劲头了,兴冲冲对待一件事情,这样的状态,不常有。
书店里有一些安静的读书人,他们找安静的角落,坐下来,静静地阅读手中的书。可能白厌沙不知道,这些人中,有些是贫穷人,生活困难,可即便如此,他也用心读书,一颗心,全都放在书上。
白厌沙决定在附近住下来,他喜欢这家书店,这样的话,他有时间的时候,可以过来看书。这家店的老板,容许顾客看店里的书,书弄脏了也无所谓。
此处的人大多安居乐业,街上的行人脚步闲散,逛逛这里,逛逛那里,一整天都是好时光。
白厌沙算来对地方了,此处的热闹,他看在眼里,记在心里。
这个城的繁华在冰霜国是出了名的,白厌沙有幸来到这个城,需要感谢运气。白厌沙是有好运气的人,在经历一番波折之后,那些他同行的商人,都去行走商路了,仍然过着商旅生活。而现在的白厌沙,已经不是过去的那个白厌沙了,他逐渐在生活中找到自信,在异域他乡,白厌沙要过有着异域风情的生活。
他来到一家酒馆,这酒馆里好多人喝酒唱歌跳舞,好欢乐的场面,好喜庆的情景。白厌沙被这里面的音乐声吸引,走了进去。里面的服务人员,招待白厌沙。白厌沙把刀放在椅子旁边,点了一瓶酒,一个人喝。
这酒是红色的,玻璃瓶因为装了这酒,像宝石。白厌沙喝酒,看舞女的舞姿,这样喜悦的状态,在动乱的中土,是难以寻觅的。
今天上午,他在仰望高空时,看到鸟群高飞,还会感到伤感。仅仅过了半天,他已经完全没有这种孤苦的情绪了,反倒有一种很乐意在此地的想法。在这酒馆里喝酒,喝的是酒,产生的是快乐。
这冰霜国是面积极大的国家,这个国家,对白厌沙虽陌生,可白厌沙就是喜欢这种陌生感。这陌生感,也许可以理解为新鲜感,他需要这样的新鲜感。
从酒馆醉醺醺地出来,白厌沙提着一把刀。这街上有人传言,王公贵族享有世间女子的初夜权,哪位女子结婚,需要先与有权势的某位男子共度良宵。不遵守这条法律的人,是要受到惩罚的,如果罪责在女子的未婚夫,那么,这个未婚夫,是要被杀头的。
白厌沙想起那天看到的杀头场面,那个被杀头的人,极有可能他违反了有关初夜权的规定。当白厌沙了解了更多信息后,这个猜想可以确定。
白厌沙手中虽有刀,可基本形同虚设。他现在每天不练武,好多招式都忘了。他在想,彻底忘掉才好呢,忘了就不用带着刀了,做个武人,不如做个文人自在。
这是一个全新的世界,白厌沙需要在这里适应。适应大概有两种,一种是适应坏的环境,一种是适应好的环境,白厌沙是要适应好的环境。白厌沙的幸福人生已经开始,他从动乱的世界,到达一个和平且美好的世界,他的内心产生感动,这种感动来自于世界对他的馈赠。
是时间去认识一位新朋友了,这里人这么多,多认识些朋友没有坏处。白厌沙走在街上,看着街上美好的这群人,心中充满喜乐。
路口,白厌沙见到一个小伙子,一头金发,身上有纹身,他牵着一匹马。
这白厌沙学习什么东西都快,尤其与人沟通,都不用学,见到谁都是亲人。白厌沙得知这小伙子名叫情帝,冰霜国人,略作交流,他们就认识了。
这冰霜国,在白厌沙眼里是一个一时无法了解的国度,冰霜国太大了,今天只能了解几条城市的街道,要想了解整个冰霜国,非得长期留在冰霜国不可。这样也好,白厌沙正有这样的打算,长时间在这里待下去,什么时候想走,再离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