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章 我卖歌不卖身(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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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若欣心急如焚,上周《女王》的舞台数据还历历在目。
单日播放量破百万,热搜最高杀到第十七名,但评论区已经出现“昙花一现”的刺眼词条。
如果这周林岳不给她写新歌,她必将跌出热搜,原形毕露。
“我哪做错了,我改还不行吗?”
柳若欣身体前倾,近乎乞求道。
林岳调整了一下坐姿,从手机屏幕前抬起眼睛,“我不喜欢别人跟我讨价还价,什么叫至少不能比那首《女王》差?差不差完全看个人,就说这首歌,喜欢的人喜欢的不得了,把这歌当神曲。不喜欢的骂它是口水歌当垃圾。你说让我写一首比女王更好的歌,那我做不到。”
林岳并不想刁难对方,毕竟他卖的是歌曲,做的是生意。
柳若欣算是他的第一个客户,可是在这个明显的卖方市场,他一个握有主动权的创作者,怎么都不可能被买方拿捏。
柳若欣一听是这个意思,丧着的那张脸终于有笑模样,“好好,我相信你的实力,只要你写的我就要。”
“好,你通过上首歌打造出的御姐形象我看还是要保持,只要把一个风格走到底,做到极致,不愁没人喜欢你。我这里刚好有首歌,名叫《我是人间限量版》,仍然是走御姐路线,很适合你现在的曲风定位。”
歌曲元件发过去以后,柳若欣听完很是满意,表示这歌她要了。
林岳也没客气,“一口价30万,冠你的名50万,不过音乐平台收益都是我的,商演五五分,就这条件,我也懒得折腾。”
其实林岳要的不能算多,对于非常有钱的家庭来说,花几十万在全国性的舞台上表演一次他们也觉得很划算。
况且以后这首歌演唱出来,公众都会记住柳若欣这个名字。
名这个东西在流量时代就代表钱。
“我要冠名权,五十万成交。但要加个附加条款.....”
话音未落,林岳已经笑出声,“大小姐,我卖的是歌,不是卖身。没有任何附加条款,除非你还想加钱。”
柳若欣给整面瘫了,喉头发紧。
眼前这个学生娃明明比自己还小四岁,可当他用这种打量过期罐头似的眼神扫过来时,从父亲那里学到的谈判技巧全崩了。
柳若欣咬住下唇又松开,“成交,没有附加条款。”
“想清楚了?”
“嗯,想清楚了。我马上打电话让我爸爸付款。”
林岳想的很明白,冠名权卖给柳若欣也不全是考虑钱的问题,写歌太频繁也需要适当控制一下节奏,能保证每期有两首原创已经很快了。
“合作愉快。不用握手,周围人都看着呢。冠名权卖给你,最好低调一点。”
“好的林岳,你考虑的真周到。”
柳若欣意味深长地瞅了林岳一眼。
林岳嘴上应着,没注意到柳若欣那怪怪的眼神,心里盘算着最近的收入。
彩票中奖40万,第一首《姐就是女王》卖了20万,第二首《我是人间限量版》卖了50万,一共收入110万。
这些钱可以在老家江北买套100平米的房子了。
前世十年辛苦未能如愿,今生十天便成夙愿。
挂逼就是这么豪横!
这边柳若欣刚走,就见张碧辰端着牛奶打着嗝走了过来。
“呃...呃...”
“小辰姐你这是咋了?念经吗?”
“呃...你才...呃...念经呢,呃...”
张碧辰又喝下一大口牛奶,“打嗝....面包吃太快,噎...噎住了...”
“你用番茄汁当面膜吗?”
“没,没有啊...”
“纸巾给你。”
“给我纸巾干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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