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对比(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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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很讨厌你。”

于冬不再自讨没趣,只能翻开杂志看故事。

销售就像一场考试,外观是理论,故事是实操,理论占比百分之四十,内容占比另外百分之六十。

外面再怎么花里胡哨,最终还是得看故事的。

首当其冲的,就是看封面故事了。

这一般在整本杂志的中段,作为吸引读者的钩子。

三人一路看下来,内容都还算不错,纵使比不上盛南的笔力,但也差不了多少。

主要是噱头。

社媒大V写故事,最重要的是把噱头拉满,三句话就让人想看。

“啧。”

看完封面故事,于冬咋舌,“按百分制来打分,瀚海的内容能有个七十。”

虽然不是很高,但综合起外观设计分一起算,整体杂志能达到85以上。

“如果这品质继续保持,能带动纸媒起死回生也说不定。”

于冬说。

这就不单单是两家竞争的事儿了,而是关乎整个行业。

看得出来,瀚海有在用心,下了大功夫。

把对家杂志放一边,再拎起星火,三人忽然觉得...

呃...

不是那么想看了。

就像是刚从豪华邮轮下来,又坐上了漏风又漏雨的小破渔船。

盛南很直接,按着目录翻到了李白榆的故事所在,“就看白榆的吧,其他不必看了,不是我写的就是老陈写的。”

得知李白榆的稿子成为封面故事,她还是比较惊讶的,她本以为会是老陈或者自己,二者选其一。

“流浪地球。”

于冬念了出来。

他没细看过,只是统一按老陈要求把稿子转给了杂志社,把控版面和布局的问题。

“要不我念念?”

“行。”

“别....!”

两票对一票,李白榆落败。

“我兄弟第一次写书,必须念!”

于冬笑嘻嘻的,开始念第一句:

“我没见过黑夜,我没见过星星,我没见过春天、秋天和冬天....”

李白榆听得直冒鸡皮疙瘩,就像在大街上被人念出QQ空间签名似的。

“我得去阳台躲躲。”

不由分说起身,推开二人跑到外面躲着,他打算等于冬念完了再回来。

两万字得念半个多小时。

李白榆在阳台躲着刷手机,看家里有没有进人,没看见就关掉,过一会接着看。

一旦有消息提示,他就会猛地拿起来看,发现是骚扰短信后,又兴致恹恹的关掉。

办公室里,于冬起先还是笑着念,结果越念越认真,盛南也换了副姿势,反坐在椅子上,眉头紧锁,用大拇指顶着下巴,认真听。

半个小时后,于冬念下最后一句话时,缓缓看向阳台上,沐浴在恒星辐射下的李白榆,眼里都是敬畏。

他好像看见了一位....

大!作!家!

由不得自己内心所想,于冬脚一软,滑跪至李白榆身旁,抱着裤腿喊道:

“爹!!教教我吧!!我也想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