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外一 :张胜利(一)(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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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着大胖媳妇那如雷的憨声,张胜利烦躁地翻了个身,眼睛盯着黑漆漆的墙壁,心中五味杂陈。
他不知道自己的日子怎么过成了这样,曾经风光无限,风流倜傥的他,如今却只与一个泼辣又暴力的胖女人共度余生。
他与大胖媳妇的认识,一开始确实很美好,甚至充满了戏剧性。
那是一次他从乡下回家探亲,心情烦闷,思绪混乱,漫无目的地在街上闲逛。
街上的喧嚣与热闹,与他内心的孤寂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他一直弄不明白,为什么秦莞那个女人都随军走了,他还得待在农村吃苦受累呢?
不应该是他把秦莞踩到脚底下吗?怎么现在翻了一个个儿,自己成了秦莞的对照组。
看着市面上熙熙攘攘的人群,他想起了朱自清的一句话:“热闹是他们的,我什么都没有。”
就在他像一个游离于世界之外的旁观者,看着这一切,却无法融入其中的时候一阵急促的喊叫声打破了他的沉思:
“拉住他,快抓住他,我的钱包!他偷了我的钱包!”
然后就见一个三十多岁的中年男人从人群中跑出,正快速地向他这边冲来。
出于本能,张胜利伸出了脚。
那个男人被绊倒了,后面的人很快追上来,把那个男人扭送去了公安局。他也跟了过去做笔录。
做完笔录后,一个又高又胖的女人找到他,感激地对他说:
“张同志,我就是那个被抢包的人,我叫谢春华。
谢谢你,张同志,要不是你,我那包里的钱就被小偷抢走了,那里面有好几千块钱呢,我省吃俭用半年也还不完,你这是救了我们一家呀。”
张胜利谦虚的抓抓头,道:“都是我应该做的。”虽然他只是下意识的伸了下脚。
事后,谢春华又请张胜利和他母亲刘菊花一起去国营饭店吃了饭。
在饭桌上,有刘菊花调节气氛,很快,氛围就热了起来
直到那时,张胜利才知道谢春华是个寡妇,带一个六岁男孩。而谢春华的父母都是县里有头有脸的人物,一个是县公安局副局长,一个是县妇联主任。
刘菊花虽然没有工作,但在人情往来方面很有眼力见,见谢春华家庭背景深厚,就想抱谢春华的大腿。
很快,她与谢春华就亲热的快成一家人了。
在交谈之中,谢春华得知张胜利想回城,二话不说就答应给他办。但她又呑呑吐吐地对刘菊花说:
“这件事说起来也不难,但有一个条件……有点不好办。”
刘菊花一听,忙问:“是什么条件?”
谢春华不好意思的说:
“婶子,我给你说过,我男人是入赘,他入赘的时侯是没有工作的,是我父母出力出钱,让他做了现供销社的采购员。他去世后,他的工作就空起来了。我爸妈说,这个工作是留给我以后的丈夫的,你看?”
刘菊花看了一眼谢春华,不知道该怎么办好,毕竟她的儿子才20多岁,比这谢春华小六七岁呢!
于是她试探性的问:“你这个工作卖不卖?”
谢春华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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