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富家子弟(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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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毛的“等等”两个字一出口,那个大叔脸色显得有些慌张,慌忙将手缩回,很不自然的问了声:“为什么?”

是啊!为什么?众人也有点好奇,自己的手机被人偷了还不能拿回来?

恰好此时,公交车到了一个站点,停车开门,满载的乘客却迟迟不下车。车后面的人们开始骂街了:

“干嘛?怎么还不下车?”

“妈的,快下车啊!前面的人是死的吗?挤得难受啊!”

众人三言两语之际,车门外面上来一名穿着制服的警察,拦在车门口,高声对车上乘客说道:“刚才有人报警,车牌号34564,12路公交车上有人偷窃行为,这是什么情况?”

这时,黄毛得意的对众人说道:“那,看好了,我不让大叔拿回手机,就是要有证据,物证还在余默这小子手上,抵赖不得。”他向警察招手高喊:“警察叔叔!扒手在这里!哦······还有这个女的也是同伙!”他随手指向杨虹。

乘客们才恍然大悟,原来不让大叔拿手机就是这种心思。

只见那大叔脸色不是太好,而且,还带有些慌乱之色,抓到贼仔比没抓着更不开心一样。

众人无比纳闷,瞧这大叔面色,好像他是小偷一样,完全没有喜悦之色,更带有一丝惊慌失措。

余默就不知所措,一脸懵懂,不明白个中道理,明明自己是清白的,没做过小偷小摸的勾当,白纸都被染成了黑色。但他没所谓,身正不怕影斜,心胸坦荡。

再看杨虹,她显得就较为平静,没有一点波澜。

在余默左边的那个女孩,穿着有点朴素,本来拥挤之中,竟然向里挤,与余默空出一段距离,怕和自己扯上什么关系。

警察听黄毛一喊,便走近去,说道:“是怎么一会事?”

黄毛指着余默说道:“警察叔叔你辛苦了,他偷了这个大叔的手机,赃物还在他手上,还有这个女的是同伙。”

“下车去派出所处理!”那个警察高声说道。

余默虽然不情愿,但也不怕,这一个小小的风波,在他眼里根本就不算事,即刻入去也能即刻出来。现在真是百口难辩啊!他什么也没说,下公交车又怎么样?只要我喊一声,整个南州市都要抖三抖啦!呵呵!说过头了,抖一下都不错了,老爸才有这能力……

依次是杨虹,跟着是黄毛,最后是那个大叔拉着四岁的小孩下车。

警察押后。他也不怕余默会逃跑,公交车下面还有警察等候。这是普通的偷窃案,不是特大案件的罪犯,没必要严密戒备,逃跑也没意义。

需要下车的乘客们都依次跟着下车,一切好像归于平静。

可不,那个牵着孩子的大叔刚出车门,便将手中的小孩撇开,突然向车尾狂奔,上奥运会完全能拿到金牌的速度,顾不得孩子而去。

下了车的乘客都惊呼的看着那奔跑的大叔,完全没反应过来,都觉得他丢下孩子干嘛?

他是受害者啊!怎么他在逃跑?有天大的急事都不能不顾孩子啊!况且,小偷都没跑,你一个受害者跑个卵嘛!

在候车亭等车的人们,见这情形也是一脸懵逼,又有警察在场,不知就里。

警车在公交车前面,除了车上的那位警察,还有一个警察在公交车旁边。他反应也极快,见到一个人突然狂窜,动作太大,惹人注目,想必那就是罪犯在逃,跟着更是百米冲刺的速度追了上去,比那个大叔还快上两倍。

警察本能的反应是抓人,在现场突然狂奔,管你是不是罪犯,都要第一时间去抓住。

而被丢弃的小孩子却对在车上下来的警察说道:“警察叔叔!那个叔叔为什么要跑啊!他是坏人吗?”

车上下来的警察牵着小孩子的手,蹲下去看着他,满脸不解的问道:“小朋友乖,你叫什么名字?”

那孩子天真的说道:“我叫童小乐!”

那警察小心翼翼的说道:“童小乐小朋友,那个叔叔你不认识吗?”

童小乐眨眨眼睛的说道:“我、我不认识那个叔叔,但我爸认识!”

那警察继续问道:“你不认识,怎会跟着他坐车的?”

童小乐被问得有些急,竟然要哭出来,幼小的心灵还是有些脆弱。但他眼泪在眶里转,没有哭出来,带着哭腔的说道:“我······不见了妈妈,叔叔、叔叔就说带我去找爸爸的。”

童小乐毕竟是小孩子,被警察问得急了点,一时有些惊慌,不知道怎么回答,所以将要哭出来一样。

那警察皱着眉,孩子表达不够清楚,难弄懂事情经过,难道他妈妈跟人家跑了不成?就这位奔跑大叔将他带着,可这小孩又说不认识啊!

既然不见了妈妈,就应该去找妈妈啊!怎么要带去找爸爸呢?那警察还想再问,好将事情弄个明白,刚好这个时候,另外那个警察将奔跑的大叔扭着回到这里,对着在车上下来的警察问道:“周均,这个就是扒手吧!还想逃,不知所谓!”

从车上下来的警察叫做周均,他站起来,摇着头说道:“莫所长,不是的······。”

莫所长叫做莫飘龙,他疑惑的说道:“他不是?!那逃跑干嘛?”

周均沉思着,嘴中喃喃的说道:“莫所长,事情不是这样的,不是偷东西那么简单,情况有点复杂了,我怀疑是拐卖儿童的案件。”然后指着余默说道:“现场他才是小偷,但这个大叔却逃跑,而小孩子又不认识这个大叔,其中必有点儿蹊跷。”

这时,围观了很多人,有刚下车的乘客们,有候车的人们,他们听了周均的话,都大为惊讶,有的还呼叫起来,指责这个令人愤慨的人口贩子,嘟哝着一定要严惩不贷。

刚从车上下来的有些人大为惊疑,原本是一起小小的扒手案,怎么变成了拐卖儿童的大案了?

莫所长知道问题的严重性,大手一挥,高叫着说道:“都带回所里再处理!”他瞥了一眼被周均指为小偷的余默,觉得有点面善,一时又想不起来。突然脑中一个激灵,好像五雷轰顶一样,冒出一身冷汗,眼前的人是富家子弟啊!这个明明是······。

这个小偷极似黑蚁集团的余默余公子啊!怎么他变成小偷了!一个富二代怎么可能偷人家的手机呢?这就奇怪了,眼前的人应该是那个余默啊!在一次宴会上曾见过他一面,自认是不会看错的。

他的辨识能力极为强悍,可以说是过目不忘,这点技能自己还是很自信的。

等等,是不是人有相似?那······简直是太相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