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9章 知法犯法(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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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周已经连连叹气,刘德威更是眼睛微眯。

“贞观七年,‘颜师古拜秘书少监,是时多引后进之士为雠校,师古抑士流先贵势,虽富商大贾亦引进之’。违犯‘朝贤君子’不得与商人‘比肩而立,同坐而食’之禁令,被陛下贬为彬州刺史,此事你可知晓?”孙伏伽突然发问。

马周吃了一惊,刘德威也瞪大眼睛,谁都没想到孙伏伽会如此问。

拿前人故事成例来拷问后人,后人如果说知道,那等于明知故犯,罪加一等。比单纯的违反律令还严重。

毕竟对于律令,还可以推说不甚清楚。

两人不明白大理寺卿孙伏伽为何如此给东安郡王“设套”?

可是孙伏伽又未违反审问流程,最多只能说他“多问了一些罢了”。

马周只能看向李象,希望他能“聪慧”一些,看出这里面的陷阱。

可是李象信誓旦旦回答:“知晓。”

马周叹气。

刘德威沉默。

“陛下处罚颜师古之后,并告诫之:‘事亲居官,未为清论所许。今之所授,卿自取之’,希望他‘宜深自戒励也’,此话你可知晓?”孙伏伽再问。

下的套更深了,因为涉及了陛下。

这要是说知晓,就等于“置陛下言辞于不顾,明目张胆的违逆陛下”,尤其李象的身份还是陛下孙子,更要背负“孝”的拷问。

且,更深的陷阱在于“今之所授,卿自取之”这句,这要是认罪了,那再如何惩罚治罪,李象也不能喊冤了,一切都是他咎由自取。

“大理寺卿。”马周看不过去了,喊了他一声。

刘德威沉默。

然而孙伏伽理都未理,只目光死死盯着李象。

李象与他对视,若不是通晓史书,明白孙伏伽不是魏王李泰的人,否则还真会误以为他被李泰收买了,才如此处心积虑的对付自己。

对视良久,李象淡然一笑,再次点头道:“知晓。”

“完了”马周重重叹息,他是真不希望李象落得如此下场。

刘德威却陡然来了精神,盯着李象,眼睛睁的老大。

他也发现了孙伏伽一样的问题,这位东安郡王太平静从容了。

事出反常必有妖。

毫无疑问,这位东安郡王在“作妖”。

如今他就要看出“妖”在哪里。

堂上一时沉默,各有心事。

马周忧色,刘德威振奋,孙伏伽面色已沉重到极点。

李象目光一扫所有人,淡然一笑:“大理寺卿律令似乎并未说全,不妨由李象来为大理寺卿补完吧。”

“高祖武德七年颁下诏令:‘士农工商,四人各业,食禄之家不得与下人争利。’”

“《贞观律·职制律》规定:‘强市者,笞五十,有剩利者准枉法论’。”李象话音一转,朗声道:“即,官员经商,买卖获利一匹者,处以鞭打五十下之刑法。”

“......”堂上众人瞪大了双眼,就连记录呈堂证供的小吏都停下了笔。

谁人都没想到这位东安郡王,对律令熟悉到如此程度。

“你果然是知法犯法。”孙伏伽死死盯着李象,沉声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