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话 鬼恋记 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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捉鬼之前,还是先说说人。

那天我穿的很普通,但绝不随便。因为不排除发生暴力冲突,我不能把三百多块钱的新外套弄坏了,这不是小不小气的问题,你们知道是为了什么。我也不能弄脏了三百多块的美津浓。所以我穿了一件厚厚的黑羽绒服(它的减震性不容置疑,有一次我穿着它在雪地上摔了个狗吃屎,除了嘲笑令人难堪,我几乎感受不到其它伤害。所以,就算被丢出去,我也不至于粉身碎骨),戴着一个厚实的毛线帽,再配一条拖泥带水的笨踏踏的黑色围脖,大蟒一样缠住了半张脸,只露一双傻呆呆的眼睛(这样就可以了,就算挨揍,也不会暴露身份,不会让我蒙羞)。

你看我说的尽是长他人志气的话,但别以为我就此放弃了抵抗。来,读者们,你们看看我的脚,看看我脚上这双笨重的复古大头皮鞋。你看它凶神恶煞的样子,你要把它往人的大腿根踹上一脚,大概也挺够呛。

当然了,我会看清区域,不会往要害的地方踹,虽然这很凑效,但那是缺德的事,我和他之间没有深仇大恨,我不能假公济私,这不单是因为男人之间的体谅,也是因为这会让我的嫉妒昭然若揭。

虽然穿得可攻可守,但不得不说,这身打扮,和美观应该是南辕北辙了。

镜子里的我,更像一个打更大爷,不,比打更大爷犀利一点,确切地说,更像一个变态杀人狂。

不是装扮的问题,是我本身的问题。

我又仔细看了眼镜子,发现也不是我本身的问题,准确来说,是我眼神的问题,我的眼神冒出两道凶残的闪电,我知道,我对他已经产生了深深的敌意。

纵然这样,我也不会对他心存偏见,我很清楚,如果换做是付君来穿我这身行头,他也一定会让它们焕然一新。

可现在他也不行了,你看他今天这身着装,你就知道,他已经彻底垮掉了。

他打扮的倒不见得比我逊色,但没有穿出他以前的风格。他以前是什么风格呢,他以前是完全让你看不出他有什么风格。

以前我们聚会的一个小乐子,就是猜测他今天如何点缀自己。这纯粹是出于对美好事物的欣赏,真好,这简单的快乐。

以前,哪怕他只和男生逛街,也要穿得别出心裁。他是时髦的人,你在他的外衣,裤子,鞋子上,能看到世界各国设计师的融洽对话,他喜欢看自己,也喜欢别人看自己。不得不说,在穿戴这件基本的人类行为上,他已经登峰造极。那时候有一首流行的歌曲,叫做看我七十二变。我们一致认为,那是专门唱给他的。准确地说,他就是穿搭界的弼马温,对,是弼马温,不是齐天大圣。你们知道我为什么这么说。

那会他每次几乎不搭配重样的行头,每次几乎都没让我们失望。简直像看他个人的时装表演。通过他,让我们意识到穿衣文化的博大精深。

修长的韩国帽衫能够压制住美国嘻哈仔裤的桀骜不驯,

圆领的日本毛衣得在英式围巾辉映下如虎添翼,

体恤衫的后背可以大刀阔斧地剪出一个怪物脸。

呆板的牛仔裤可以被刀子一层层打磨,做出层次分明的破洞。

我甚至以为,他要把全部精力都致力于追求美感的自己。

但现在,他做不到了,不得不说,在追求美感的路上,他半途而废了,连对他抱有敌意的我都为他惋惜。

是因为她的缘故吗?

不,大概还是鬼缠身的关系吧。

我说了,他的衣服从来不重样,但是今天,他还穿着前几天的外套,前几天的仔裤,大概鞋子也是前几天的。这一定不是刻意追求的雷同,只是一种自暴自弃,不,对他来说,这大概是一种明晃晃的堕落。

你们一定想说,我在偷笑吧?因为我们在外表上半斤八两了。不,不可能。

他还是比我好看一点。这小子生来油头粉面,而且,他的外表有一种蛊惑人的作用,就算对他产生有十万分的敌意,你也没法做到否认他俊秀的容颜。你甚至怀疑他一直在偷用护肤品。要不是他黯淡的脸色,他一定比这会儿还要风度翩翩。

这就是令她着迷的缘故吧。

肤浅么?

不,少女都有追求美好事物的权利,就像付君对美的追求一样。他们实在是同道中人。

这种想法令我难过,不,她别有洞天,连付君都不了解。

不说人了,现在来说事。

这是下午放学后的时间,有些上进的学生,已经开始上晚自习了。今夜,我们注定和晚自习无缘,谁让我们都有理直气壮的缘由。

他被鬼缠身了么,我要捉鬼么。但是我怀疑,就算没有这些狗屁醪糟的事,我们就乐意上晚自习了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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