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7章 西雅图(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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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几回急拉猛踩,我们上路了。这是我第二次单独和维拉一起旅行。第一次,我们睡在货轮的舱口;这次,我们睡在海滩和营地的睡袋里。

维拉的室友茱蒂开门让我们进去,她们让我睡客厅的沙发。我重拾以前夏天在太平洋煤气电力公司的绘图工作。

很多事都发生在夏季。

班尼花了一个月在墨西哥湾捕虾后,回到了加州,查理和珍收留了他,并帮他注册进入一个专为新移民开设的英文班,就在他们沙加缅度住所的附近。夏天到了,我帮他在校内的生物学工作室找到一份工作,当一名技工。虽然他用英语沟通有困难,但他有手艺;再说,在工作室里可以透过绘图来沟通。

他的第一个任务,是改进前任技工打造的鼠笼。它本应用来测量老鼠被囚禁时的动作,却无法发挥功用。

「当然不能用啰。」第一天下工后,班尼告诉我:「当老鼠踩在本该用来测量它的运动的平台上时,所发出来的噪音连我都吓到了。可想而知那只老鼠,怎么可能正常地运动?」

「你把它修好了吗?」

「没有,我把它拆了。然后借了一个他们在演讲时用来指向屏幕的指示灯,装设了一个感光器,每次灯光一被切断,就会触动一个齿轮。我把齿轮连接到一个在仓库里找到的计数器上。」

「这样行得通吗?」

「当然可以。」

「系主任怎么说?」

「他给了我一份长期工作。我告诉他:暑假结束后,我必须回沙加缅度的学校。」

我在附近的一户人家,帮班尼找到一间暑期出租房,但只能住,不附带厨具,所以茱蒂和维拉让班尼搭伙。班尼是个好厨子,他接手作饭,女孩们都欢喜。

有一天,我偶然遇见拉瑞.曹,他和我一起作物理学功课。

拉瑞来自中国南方的一个小乡村。「我妈在那里把我养大。我父亲去世后,她靠着耕种一小块祖田,维持我们母子的生活。」他告诉我:「我们娘儿俩相依为命,直到我叔叔把我们接到美国。到现在,我还是认为她是我唯一的亲人、好友和世上最好的厨子。」

拉瑞到美国时,还只是个十来岁的少年,连一句英语都不会说。他叔叔让他进了旧金山最好的伽利略中学。他的成绩十分优秀,这让他的叔叔以为:「中国学生当然比较优秀。」直到有一天,他发现赖瑞选的课都是不是学术性科目,而是摄影、木工、雕刻、艺术和体育之类的。从此,他就不许拉瑞自己选课,拉瑞的成绩因此一落千丈。

「夏天你都在校园做些什么呢?」

「我在小山丘上打工。」他说。

我立刻想到班尼也是来自中国南方,说广东话,英语讲得不流利。现在,他们同样在校园里打工,所以我把他介绍给拉瑞,他们立刻产生共鸣。有天傍晚,班尼邀拉瑞和我们共进晚餐。

那一晚,拉瑞大部份时间都花在和维拉交谈。我不知道是因为班尼的烹饪手艺,还是维拉的吸引力。拉瑞问:他可不可以在暑假剩下的时间里加入我们的晚餐小组。他说:「我来洗盘子。」

我一点也不感到意外。我所有的朋友只要见到维拉,都会被她吸引住。她长得像来自XJ维吾尔小镇达坂城的少数民族少女。她也像维族少女那样喜欢跳舞、善于社交、说话坦率,像个美国女孩;天真无邪,又像个中国女孩;又像牧师那样满怀同情心。对我而言,她就像绕着我的船在浪里跳进跳出地嬉戏,却又可望不可及的海豚。除了葫芦和马可,我船上的伙伴全为她倾倒。谢天谢地,她从未让爱慕者干扰到我们俩难以启齿的感情。我们一直保持着它的圣洁。

很高兴雷诺终于遇到了艾莉丝,一个旧金山本地的女孩。他们一拍即合。雷诺向她求婚只是时间问题。有一晚,雷诺如同他在桥牌桌上那样,一脸严肃地出现在我们的公寓。

他对我说:「你能去和艾莉丝谈谈吗?」

我找到艾莉丝,她独自坐在停在公寓大楼前的汽车里。

「雷诺在中国有老婆吗?」她直截了当地问我:「你可不要骗我。」

「没有。但,这算什么问题?」

「我父母说他一定有老婆在中国。」

「他们怎会这么认为?」

「他们来自中国。」

「那又怎么样呢?」

「他们说:中国男人20岁以前就会结婚。雷诺离开中国时已经25岁了。」

「得了吧!雷诺不像妳父母是从小乡村出来的。」我告诉艾莉丝:「雷诺是来自像旧金山这样的大都会--上海。那里没人20岁就结婚的,他们20岁时还在求学。」

「那是另一回事。他们说:上海人不算中国人。」

「那谁是中国人?」

「他们只认定广东人是唐人。」

「别听妳父母的。你不赶快抓住雷诺的话,别人会捷足先登。」

艾莉丝把我的话听进去了。他们在她父母的警告之下结了婚:「艾莉丝,如果他对妳施暴,可别跑回娘家哭诉。」

有一天,一个陌生人跑来敲门。

「我叫马克斯.兰柏克。」这人自我介绍:「我是旧金山海事博物馆」董事会成员之一。昨天董事会开会时,有人提出与中国帆船相关的问题。一艘中国帆船!当年,我父亲是那些往来于旧金山和上海之间的横帆帆船领航员。他对我说过很多跟中国帆船有关的事;但我从未见过一艘。所以我跑去看跨旧金山湾的两条桥完工后,用来安置退役渡船的坟场。我的天哪!它的情况看起来很糟糕!它侧躺着任由一条生锈的缆索深深切入它的前甲板。那些浑蛋用蛮力把它拉上岸,竟连个架子都不用!他们把它当什么?死鲸鱼吗?它的眼睛被拔掉了。管理员告诉我:还有人问可不可以从它身上砍下一些木料当柴烧。我回去后向董事会报告:一定要有人为它做点事,免得它腐朽到无法复原。他们对我说:这会花很多经费,博物馆没有这方面的资源。我问他们:需要花多少钱?樟木或杉木的船板还是完好的。工人嘛,我们可以召集一些历史船舶的爱好者免费到船上工作。他们问:谁要负责监工呢?我自告奋勇。他们又说:我首先必须从现有者手里合法地取得它。我问他们:是否可以把所有权转移给我?他们说:就算它被捐给博物馆,馆方到现在都没看到任何文书,更别提法律文件了。就博物馆而言,这艘帆船现在还登记在你名下,所以我就来了。」

「你要我怎么做呢?」我问。

「把它卖给我。」

「你可以拥有它,不需要买;只要准备好文件,我会签字。」

「你一定先要卖给我。」

「我送给你。」

「法律不允许这么做。你必须把它卖给我。」

这是什么法律?「好吧。」我说:「你打算付多少钱?」

「一块钱。」

「你在开玩笑吗?」

「不,我是认真的。」

「礼物和一块钱之间有什么不同?」

「这是法律规定。」

「你们美国人竟然有这么奇怪的法律!好吧,成交。」

他给我一块钱,我在他准备好的文件上签字。我们握了手。

他不但得到了帆船,还得到我和雷诺整个夏天的周末都在船上工作。我甚至找了我的朋友,一位小提琴家西图、一位生物学教师坎蒂‧沙维奇,自愿上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