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朕的怒火(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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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更鼓敲响过后,原本冷清的京城突然喧嚣起来。
大小各色的官轿一乘接着一乘匆匆而过。
老北京人都知道,今天是例朝的日子。
此时熹光初露,悠扬而又威严的钟鼓声在一重重红墙碧瓦间跌宕回响。
参加朝见的文武百官在鸿胪寺官员的带领下已来到皇极殿外序班站好。
皇极门前的御道上,朱由校的乘舆在稳步前行。
到了皇极殿外,朱由校下了乘舆,走进大殿。
等他在金台坐好之后,文武百官才列队而入。
“平身!”
鸿胪寺徐启元先出班,汇报了入京谢恩、离京请辞的官员名单。
接着是来自边关的奏报,目前辽地很安静,努尔哈赤老实的很,并无大事。
再接着就是早朝最重要的环节“揍事”。
只听殿内有人咳了一声,接着就看到一胖子出班。
他开始大声地朗读奏章。
朱由校大致听明白意思。
合着这位名叫王安舜的御史把“红丸案”翻出来,他弹劾方从哲轻率地推荐疯癫的医生,又奖赏他以掩饰自己。
什么意思?
这是要追查“红丸案”吗。
朱由校想,追查是应该的,毕竟皇帝死的不明不白。
但是王安舜几个意思,完全不像是奔着追查案子去的,反而奔着方从哲去了。
这事就有点意思了。
王安舜刚回班。
又一声咳嗽响起。
御史郭如楚、冯三元、焦源溥,给事中魏应嘉,太常卿曹王光,光禄少卿高攀龙,主事吕维祺先后出列。
“李可灼的罪行诛之难泄其愤,方从哲却庇护他,国法何在?”
接着给事中惠世扬检举方从哲的十条罪状、三条可杀的理由。
上奏“方从哲独任七年宰相,妨碍贤良祸害国家,为第一条罪状。
骄横愚钝,没有礼节,在皇帝去世处理事务时出现失误,为第二条罪状。
在太子宫中发生梃击案,庇护奸党,为第三条罪状。
随心所欲,破坏皇帝的诏书,为第四条罪状。
纵容儿子杀人,蔑视法令、典章,为第五条罪状。
阻挠、抑制言官,堵塞皇帝的耳目,为第六罪状。
丢失城池违反法令,宽纵抚臣,为第七条罪状。
马上督战,全军覆没,为第八条罪状。
徇私骗上,使辅臣蒙羞,为第九条罪状。
代征专卖税,侵蚀国家,殃及百姓,为第十条罪状。
贵妃请求封为皇后,举朝极力争辩,方从哲模棱两可,为第一件该杀的事。
李选侍是郑氏亲近的人,凌辱圣母,致使圣母饮恨而死。
方从哲接受了刘逊、李进忠所盗取的美珠,想封选侍为贵妃,又听任她长期居住乾清宫,为第二件该杀的事。
崔文升用泄药伤害先帝的身体,诸位大臣议论此事,方从哲想逃脱罪责,李可灼奉献毒药,方从哲还拟作赏赐,为第三件该杀的事。”
礼部尚书孙慎行马上站出来奏曰:“方从哲无弑之心,却有弑之罪,纵辞弑之名,难免弑之实。”
听完,朱由校脸色铁青,胸腹中已积攒熊熊怒火。
这些人不约而同的先后站出来弹劾方从哲,要是没有人组织,打死他都不相信的。
而且站出来的这部分人,恐怕大部分都是东林党无疑。
他们可真是好胆,众目睽睽之下,轻率诋毁当朝首辅,他们究竟想要干什么。
随后他忍着怒气,目光望向方从哲:“先生,你怎么说?”
方从哲出了班列,恭敬的一揖,气忿道:“陛下,这简直一派胡言,此乃污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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