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胡子手法(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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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鸡伏在大田里,倒不是在破坏庄稼,反而是在消灭对庄稼有害的各种昆虫。

收秋之后的野鸡,才会对大田里的苞米粒子下口。

但这年月,出现在田地里的野物都会被视为破坏庄稼的罪魁祸首,野鸡如此、麻雀也是如此。

野鸡扑腾飞起的地方离着秦达有七八十米。

如果他手里有弹弓,那这七八只野鸡一个也跑不了。

可遗憾的是,为了掩藏行踪,秦达没有拿家里趁手的弹弓。

武装带上挂着的美式干粮袋里,也没有可以用来打野鸡的轴承珠。

但没有弹弓不意味着秦达手里没有武器。

野鸡虽说能飞,飞的也比家鸡远,但这玩意儿飞起来的时候,远比在地上跑的时候好打。

将大背在身上的枪袋取下。

秦达熟练的解去枪衣,摘掉防尘袋,拉拴上膛。

第一枪也不上脸瞄准,直接抬枪就打最远处那只没有必中把握的野鸡。

枪响之后,野鸡应声而落。

秦达这才将枪托抵在肩头,一枪一个又连续打下了四只野鸡。

如三叔王五七所说,铅芯覆铜弹破空之际,果然有股子渗人的尖啸声。

这种子弹如果打人身上,也很难一枪俩眼儿,只能是进去一个眼儿出来一个碗,这特么就跟达姆弹没两样。

八八式老套筒,除了射速慢的缺点之外,还有漏夹供弹这么个缺点。

因为是来查看场地的,除了枪里的五发子弹带着一个漏夹,秦达的牛皮子弹盒里装的都是散弹。

看清了野鸡的落点之后,秦达这才取出漏夹,一发发的装填子弹。

这时候的刘明义才刚刚回头,正不断向他挥手,也不知在喊着什么。

装好漏夹,秦达也不管听不到在喊什么的刘明义,直接按照之前野鸡的落点开了一枪。

如刘明义之前所说,林场磕了山神爷之后,他们这边山里的山牲口就是厚。

秦达一枪下去,大田里又扑扑愣愣飞出了一群野鸡。

剩下四发子弹,秦达还是无一脱靶,一发一只野鸡,也算没白浪费十发子弹。

子弹打完,秦达继续装漏夹的时候,刘明义这才跑到了可以听清叫喊的距离。

“三小子,别瞎照量,这个时候地里有干活的……”

听清刘明义的喊声,秦达不由的缩了缩脖。

刚刚心里全是重生之后再次摸枪的兴奋,再有就是野鸡飞在半空中,他就根本没想到大田里还有人这茬。

幸亏刚刚那只野鸡落点附近没人,不然今天可就要闯大祸了。

“刘叔,不打了!除了刚刚放的空枪,我就没往地里打枪。”

心里一惊之后,秦达又很快释然。

这种释然就是源于对自己枪法的自信了。

刚刚打的是野鸡,九枪都是往天上打的,只有一枪打在地里,弹着点也是可控的。

如果打的是野猪,那子弹落哪就不好说了。

秦达想明白了,刘明义这才跑到了铁桦木小屋跟前。

现在半大老头心里也有些后悔,刚刚就不该把这半大小子独自扔在地头上。

“唉……你小子,下次可得注意了,打枪之前喊两嗓子!”

说了下跑山人打枪之前的规矩,刘明义又指着面前的大田说道:

“三小子,你在上面站着,给我指指野鸡掉哪了,你手里这枪打野鸡,只怕就剩一地毛了。”

见刚刚的话秦达没听进去,刘明义也没奈何,只能一叹之后,去找找他打落的野鸡毛。

村屯周边不能随便开枪,也是跑山人的规矩,毕竟子弹不是人,听不懂人话,不能让它去哪就去哪。

尤其是步枪这类射程远的,稍不注意,子弹飞村里,就容易把人给打坏了。

要是一个屯子里的半大孩子敢这么开枪,刘明义早就骂上了。

但秦达不是向阳屯的人,又是来帮着护农的,有些不好听的话,就不能说在当面了。

“刘叔,放心,我拿这枪打家雀儿,身子也是全乎的,我给你指着,你去提溜野鸡。”

作为在县武装部扬名的神枪手小秦,没人跟秦达争这个第一,也是有技巧的。

拿着步枪,别说打家雀儿了。

就是兔子、野鸡也会一枪给干碎。

距离合适,像老套筒这种打柱状圆头弹的步枪,一枪下去干飞野猪半拉身子也不是什么瞎话。

就是山神爷大老虎遇上,一枪干飞一条腿也轻飘的。

拿着步枪打鸟,就得有点专业知识了。

按照三叔王五七的说法就是得懂科学道理。

子弹出膛时带的那叫尾焰,飞行时带的叫激波。

尾焰夜里还能看到,激波就是一般人很难见到的了。

所谓激波就是子弹破开空气后,在弹尾形成的压缩空气。

这股激波离人近了虽说不能杀人,但能带飞人的耳朵,也能在身上蹭出血槽子。

换了家雀儿、野鸡这类,整个头都会被激波干碎。

懂了这个道理,拿着步枪打百米之内的飞鸟、飞鸡就很简单了。

打鸟离着一个篮球的距离,就能震晕家雀儿之类。

距离一搾就能带飞鸟头,打野鸡也是差不多的样子。

按照三叔王五七的说法,这就叫在射击过程之中,尽可能的放大目标。

家雀儿虽说不大,但给家雀儿身边摆上一圈篮球,那目标就大了。

比之打家雀儿,打野鸡的难度稍微大点,因为子弹带起的激波不容易震晕野鸡,只能瞄野鸡头部一搾左右的位置,这就等于是缩小了目标。

没这点技巧,楞瞄着家雀儿、野鸡的身体打,目标其实更小,而且还容易一枪一阵毛,啥也捞不着。

还有就是,秦达刚刚打野鸡的九枪根本就不是瞄的,而是用自身的枪感去瞄的。

枪感说的有些玄奇,但让秦达解释,就更玄奇了。

他开枪时的感觉就是:看到野鸡、家雀儿的那一刻,他只要勾动扳机,自然而然的就会给它们爆了头。

凭着感觉就好,根本不用瞄准。

刘明义进了大田,秦达就按照刚刚的感觉给他指出了野鸡掉落的位置。

这也是跟枪感有联系的,只要打中了,秦达瞄一眼就能凭着感觉记住准确的落点,而且基本不会出错。

按照秦达的指引,刘明义很快就在大田里找到了九只野鸡,其中六只有头,还有一只没死,剩下的三只有点惨,就剩脖子了。

一趟趟进出,将九只野鸡摆在了河崖上,刘明义也不禁嘬起了后槽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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